爭辯中的中共宗教管理政策及其辯護:影響及侷限

發佈日期:2026-06-25

(佛光大學公共行政與國際事務學系副教授 柳金財)

據媒體報導近期陸委會舉行諮詢委員會議,聚焦於「中共打壓宗教自由及對臺宗教統戰之觀察」。與會學者與委員指出,中共本質上為無神論政權,並無真正的宗教自由。近年持續強化「宗教中國化」政策,將民族宗教事務列為維穩要項,嚴格監控宗教活動,甚至以刑法入罪打壓其定義的「邪教」或會道門。從而強調,兩岸宗教交流在實質上,已成為中共對臺統戰的工具。

值得關注是,中共長期利用「祖廟」、「兩岸同根同源」等宣傳意象,藉此弱化臺灣宗教文化的自主性。故會中指出赴陸宗教進行交流風險,提醒臺灣民眾謹慎面對,中共頻頻透過各種交流活動對臺進行宗教滲透;呼籲臺灣各種宗教團體、宮廟及信眾若赴陸交流,應注意極大的安全風險,且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中共統戰的宣傳樣板。

如此檢視,諮詢委員會對中共宗教管理政策討論,似乎持較為負面觀點及對兩岸宗教交流持保留態度。是故,本文將進一步探討國際社會與相關國際組織對中共宗教管理的評價,及中共對國際社會批判的辯護與反駁,最終探索中共宗教政策的改善路徑如何與國際規範接軌。本文認為改善的核心不在於完全拋棄「宗教中國化」政策,而在於如何賦予「中國化」一個更具包容性、尊重多元文化與普世價值的信仰元素。 

一、國際社會與相關國際組織對中共宗教管理的評價

國際社會對中共宗教評價具有多樣性觀點,呈現西方與非西方的分歧;在評價中共宗教管理時,國際社會並非鐵板一塊。在西方陣營中,以美國、歐盟、英國為首奉行自由民主理念及宗教信仰國際,強調人權價值,批評中共違反《世界人權宣言》中關於宗教自由的規定。

然而,部分開發中國家則在聯合國投票或公開聲明中傾向支持中共,部分與中共關係緊密的國家,經常透過「一帶一路」合作傾向於支持中共的官方立場,認為宗教管理屬於「主權範圍」或「反恐、去極端化」的必要措施。長期以來,西方國家呈現高度關注與批判的態勢。根據2025年至2026年初的報告與國際觀察,主要的評價面向可歸納三大核心:

​      首先,聯合國與人權組織批判中共進行法制化壓迫與「跨國鎮壓」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(UNHRC)與特別報告員持續對中共的宗教政策表示擔憂。國際特赦組織(Amnesty International)與人權觀察(HRW)在2025/26的報告中指出,「宗教中國化」Sinicization)政策,已從單純的政策導向轉變為高度強制性的行政手段,要求宗教教義必須服從中共的政治意識型態、為社會主義政權服務。同時,聯合國專家持續關注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與西藏佛教徒的處境。

2026年的最新動態提到,國際社會對「被失蹤」的宗教領袖(如藏傳佛教領袖)表示高度關切。近期國際媒體與組織關注的新焦點為中共對宗教人士採取跨國鎮壓。國際人權組織指控,中共透過科技監控、海外親屬施壓等手段,對宗教異議人士的管控延伸至國際邊界之外。

其次,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(USCIRF)建議將中共列入「特別關切國家」。該委員會在2026年年度報告中對中共的評價極為負面:持續列名(CPC),委員會建議美國國務院連續第20多年將中共列為「特別關切國家」(Country of Particular Concern,CPC),理由是其從事系統性、持續性且嚴重的侵犯宗教自由行為。

例如,中共不僅採取技術監控模式, 相關報告特別提到中共利用高科技監控手段,如人臉識別、大數據分析對宗教場所進行嚴密控制。同時,也批判中共運用新興法規限制宗教自由,針對2025年實施的《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及相關修正案,國際輿論批評中共大幅壓縮宗教團體在數位空間的生存餘地。

​      最後,國際媒體與智庫批判中共採取結構性控制與「旅遊洗白」策略。國際知名媒體如《紐約時報》、BBC、《日經亞洲》,傾向於從地緣政治與社會控制的角度進行評價中共對宗教管理模式,其中「旅遊洗白」(Whitewashing)是一種模糊化其壓制宗教自由化策略,智庫指出中共近期積極推動新疆與西藏的「宗教文化旅遊」,試圖透過精心安排的行程向國際遊客展示「宗教和諧」的假象,以抵銷國際社會對其種族滅絕與宗教迫害的指控。同時,對非法「邪教」標籤,媒體持續報導中共利用「掃黑除惡」或「打擊邪教」的名義,對法輪功、全能神教會等非官方認可的宗教團體進行嚴厲打擊。

二、 中共對國際批判的辯護與反駁

毋庸置疑,主要國際組織大多對中共宗教管理採取負面評價,例如聯合國 (UN) 對中共宗教管理表達擔憂、程序透明度,批評其任意拘留、文化清洗、宗教領袖失蹤。USCIRF則批判中共宗教管理涉及嚴重侵犯、系統性迫害,數涉及位監控、強迫同化、跨國鎮壓。

至於國際媒體則批判其控制、宣傳對抗,並利用旅遊業掩蓋人權爭議,強化網絡管理。至於國際人權 NGO組織則是認為其採取鎮壓、資訊黑洞管理模式,限制未成年人宗教教育、強制拆除宗教標誌。面對國際社會特別是美、歐及聯合國人權專員的指責,中共已形成一套結合「國家安全」、「發展權」與「文化主權」的辯護體系。

首先,高倡「主權高於人權」的排他性邏輯。中共強調宗教事務是國家內政,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利用宗教議題進行政治滲透。官方論點認為,西方將宗教自由「工具化」與「武裝化」,目的是破壞中國的社會穩定與國家統一。因此,管理政策被包裝為捍衛國家主權的必要手段。

其次,「宗教中國化」作為生存適應論。官方反駁「文化清洗」的指控,主張任何外來宗教若要在一國生存,必須經歷「本土化」。中共將其詮釋為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,強調這是為防止宗教被境外勢力操縱成為「顏色革命」的導火線。

最後,反恐與去極端化的「安全轉向」。針對新疆與西藏政策,中共將宗教管理與「反恐」高度掛鉤。官方敘事強調,限制某些宗教活動是為打擊「三股勢力」,包括極端主義、分裂主義、恐怖主義。這是維護公民「生存權」與「發展權」的前置條件,認為生存權才是最大的人權。 

三、 西方對中共宗教管理批判的合理性與侷限性

​      西方世界(由政府、媒體與 NGO 組成)對中共宗教政策的批判,是一把雙面刃:就批判的合理性,基於普世價值來說。(一)程序正義的缺失: 西方批評中共在執法過程中缺乏透明度,如「預防性羈押」與「行政處罰」往往凌駕於法律程序之上,這確實違反《世界人權宣言》中對人身自由與公正審判的保障。(二)數位威權主義的警示: 國際社會對中共利用人臉識別、大數據監控宗教場所的批判,揭示現代技術如何被用來精準剝奪個人的信仰隱私,這在全球人權討論中具有前瞻性的警示意義。

​      然而,西方批判有其侷限性,往往基於現實主義與偏見。(一)忽略地緣複雜性:西方的批評有時過於簡化中國邊疆民族問題的複雜歷史背景,將複雜的社會治理問題單一化為宗教迫害,忽略了貧窮、教育與極端思潮交織的治理困境。(二)雙重標準與政治化:當西方國家將宗教議題作為貿易談判或外交制裁的籌碼時,其批評的道義純粹性常受質疑。這種將「人權工具化」的傾向,反而給予中共「西方意圖亂我中華」的宣傳口徑,導致對話陷入僵局。

四、 中共宗教政策的改善路徑

​      若要解決目前中共與西方在宗教自由化對抗僵局,並實質提升宗教人權保障,中共的宗教政策需從「管控導向」轉向「權利導向」,具體策略如下:首先,實現「政治忠誠」與「信仰表達」的解構。目前的政策核心在於要求宗教界在政治上表態,例如國旗進教堂、教義融合政治口號。改善之道在於承認宗教的超然性,保障信徒在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前提下,擁有純粹追求靈性與教義解釋的空間。應將「政治認同」與「個人信仰內容」區分開來,是符合國際人權規範中「良心自由」精神的第一步。

其次,從「行政管控」轉向「法治化治理」。國際人權組織對中共宗教管理及自由化,最詬病的是行政權力的無限擴張。中共應完善宗教立法,明確界定「合法」與「非法」的邊界,而非由地方官員根據政治風向隨意裁量。其精進之略在於:(一)建立救濟機制:賦予宗教團體在面對不當行政干預時,擁有法律起訴與救濟的權利。(二)透明化監管:逐步取消對非官方認可團體(如家庭教會)的污名化,透過登記制度取代單純的打壓。

再者,保障青少年與社會參與的權利。《兒童權利公約》保障兒童受宗教教育的權利,中共目前嚴禁18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宗教場所的規定,與國際慣例脫節。應適度開放家庭環境下的宗教傳承,並允許宗教團體在法律監管下參與社會公益,如從事安老、濟貧及教育、醫療事業,恢復宗教作為社會資本的正面功能。

​      最後,開放具信譽的國際第三方視察。為緩解「洗白」的質疑,應允許聯合國人權官員或不具強烈政治色彩的國際組織,在不預設路線、不限制訪談的情況下進行實地走訪。透過真實的溝通與透明的資訊交流,始能有效反駁不實傳聞,並針對真正的問題進行修正,以取得國際公信及社會信服。

五、 結論

總體而言,國際主流社會對於中共宗教管理的評價多集中在「國家安全凌駕宗教自由」以及「利用科技強化極權統治」兩點,認為其管理手段已遠超單純的宗教事務監督,而成為政治同化及國家安全防衛的一部分。中共的宗教管理目前處於「高壓維穩」的慣性中,雖然在短期內達成社會表面穩定秩序,卻在國際形象上付出沉重代價。

改善的核心不在於完全屏棄「中國化」,而在於如何賦予「中國化」一個更具包容性、尊重多元文化與普世價值的信仰元素。只有當國家安全不再成為壓縮信仰空間的唯一理由,中共的宗教政策及管理始能真正贏得國際社會的尊重與信任。中共既然強調對社會主義道路、制度、理論及文化自信,更應展現自由化、多元化及包容性之宗教管理政策及信仰傳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