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「中央一號」文件守正有餘創新不足

發佈日期:2025-02-25

(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博士 許勝泰)

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於223日發布2025年「中央一號」文件,主題為《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、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》。提出以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為動力,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,深入學習運用「千萬工程」經驗,確保國家糧食安全、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,提升鄉村產業發展、鄉村建設、鄉村治理水準,推動農業增效益、農村增活力、農民增收入,為推進「中國式現代化」提供基礎支撐。簡而言之,「一張藍圖繪到底」,「一茬接著一茬幹」,期望「久久為功,積小勝為大成」,但深究文件內容,守正有餘創新不足。

首先,中共循例透過「中央一號」文件展現「三農」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。檢視改革開放以來「中央一號」文件,19821986年連續5年以「三農」為主題,時隔17年,20042025年回歸以「三農」為主軸,包括促進農民增加收入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、發展現代農業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、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、學習運用「千村示範、萬村整治」工程經驗等。今年延襲「重農」精神,強調深化農村改革、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,聚焦確保糧食穩定、提高農民收入,高舉「強農惠農富農」大纛,勾勒「農業強國」願景。未脫離以往論述方向,未見令人為之一亮的創新思維與部署。

在農村改革方面,延續1979年以來的路線,亦即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為起點,逐步開展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,促進農村土地「三權分置」(所有權、承包權、經營權)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,進而完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,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。平實而論,農村人民公社的瓦解,提高農民種糧的積極性,加以政策的引導,促成鄉村經濟的崛起,農民就業改善、收入增加,進而於2020年底完成所謂的脫貧攻堅任務。由大饑荒到「精準脫貧」的「中國故事」,已成為大陸號召「全球南方」國家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說帖,但端視2024年農村居民人均可分配收入為23,119元(人民幣,下同),城鎮居民為54,188元,兩者差距仍大。另見諸官方不斷強調要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,意謂返貧致貧的現象依然存在。此外,尚有1.7億進城農民工和隨遷家屬未能在城鎮落戶,基本醫療保險、就業迄未能獲得保障。凡此種種,說明農村改革仍有諸多阻礙亟待突破。

在鄉村振興方面,2018年制定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(20182022年)》,冀於2020年基本形成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,2022年初步健全,2035年取得決定性進展,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,最終於2050年達到鄉村全面振興,全面實現農業強、農村美、農民富。為此,20212025年,「中央一號」均聚焦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」,號稱新時代新征程「三農」工作的總抓手。今年1月,公布《鄉村全面振興規劃(20242027年)》,相較2018年版,增列2027年目標為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,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。究其實,前者內容計1137章近5萬字,後者僅11段、不足1萬字,未見太多新意,誠然僅是延續、細化執行做法。另今年的「中央一號」文件,勾勒遠大願景,強調要堅定信心、攻堅克難,真抓實幹、久久為功,但「美麗鄉村」、「文明鄉風」等詞語過於空洞、籠統,未見具體驗證指標,顯然宣傳表態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內涵。

值予注意者,鄉村振興領域具有權力集中、資金密集、資源富集等特點,加以有關新村建設的制度不嚴,提供權力尋租空間,已成為滋生貪腐的沃土。中共雖於202211月發布《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》,明確中央統籌、省負總責、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,然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調查,地方為建設鄉村振興示範區,有關工程在立項、投招標、實施、驗收、結算、運營等環節存在問題,包括領導幹部法紀觀念淡薄、插手干預項目建設謀取私利、決策實施程序流於形式、部門監管力度不足等,顯然各級官員失責失職,貪腐早已與鄉村振興工作如影隨形。